2024-07-31 18:00 - 來源:陸河紀檢監(jiān)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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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陸河縣委批準,陸河縣紀委監(jiān)委對陸河縣公路事務中心原副主任謝國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謝國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違規(guī)向民營企業(yè)主攤派費用;違規(guī)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fā)包;跑官買官,為謀取職務晉升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謝國昌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和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陸河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陸河縣委批準,決定給予謝國昌開除黨籍處分;由陸河縣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陸河縣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